赞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衔接落实省、市政府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和第二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06-21 点击次数:?
赞政办发〔2016]67号
赞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衔接落实省、市政府取消行政许可
事项和第二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县政府各部门:
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取消国务院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和第二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冀政办发〔2016〕16号)和《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衔接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和第二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石政办发〔2016〕40号)通知要求,对应石家庄市取消的41行政审批事项,我县相应取消 24 项。为做好上下衔接,确保取消事项落实到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县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事项的衔接落实工作,对县政府决定取消的事项要全部予以取消,立即停止实施,不得以任何形式变相保留审批。对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要认真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防止监管缺位。要及时调整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并在政府和部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中心(审批大厅)向社会公开。
附件:赞皇县衔接落实省、市政府取消行政许可事项
和第二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审批事项目录
赞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8日
附件
赞皇县衔接落实省、市政府取消行政许可事项和
第二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共取消 24 项)
序号 |
项 目 名 称 |
设 定 依 据 |
衔接部门 |
衔接取消项目名称 |
备注 |
1 |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局) |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项目审批 |
此两项对应我县一项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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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审批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局) |
外商投资广告企业设立分支机构、项目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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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物保护单位拍摄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四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7〕33号) 《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 |
县旅游局 |
拍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审批 |
“文物保护单位审批”的子项 |
4 |
占用城市道路作为集贸市场审批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执法局) |
县本级原项目名称“占用城市道路及道路两侧审批” |
2013年已下放市内五区,由县级衔接取消 |
5 |
户外广告登记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户外广告登记 |
2013年已下放县级,由县级衔接取消 |
6 |
江河故道、旧堤、原有工程设施等填堵、占用、拆毁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 |
县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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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项目名称相应衔接取消 |
7 |
开垦荒坡地防止水土流失措施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20号,2011年1月8日予以修改) |
县水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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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项目名称相应衔接取消 |
8 |
改建、拆除电影院和放映设施审批 |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
县文化教育局(文广新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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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项目名称相应衔接取消 |
9 |
电影放映单位变更业务范围或者兼并、合并、分立审批 |
《电影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2号) 《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
县文化教育局(文广新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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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项目名称相应衔接取消 |
10 |
特种印刷品准印许可 |
《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15号) |
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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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项目名称相应衔接取消 |
11 |
印花税票代售许可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令412号) |
县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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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项目名称相应衔接取消 |
12 |
安置残疾人员和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工资的加计扣除的核准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 |
县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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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项目名称相应衔接取消 |
13 |
对办理税务登记(外出经营报验)的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2012年11月9日予以修改) |
县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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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项目名称相应衔接取消 |
14 |
偏远地区简并征期认定 |
《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税务总局令2006年第16号) |
县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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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项目名称相应衔接取消 |
15 |
对纳税人申报方式的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2012年11月9日予以修改) |
县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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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项目名称相应衔接取消 |
16 |
印制有本单位名称发票的审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587号) |
县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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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项目名称相应衔接取消 |
17 |
扣缴税款登记核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2012年11月9日予以修改) |
县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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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项目名称相应衔接取消 |
18 |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选择主管税务机关的批准 |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5号) |
县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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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项目名称相应衔接取消 |
19 |
创业投资企业享受创业投资所得税优惠核准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 |
县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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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项目名称相应衔接取消 |
20 |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核准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型微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4号) |
县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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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项目名称相应衔接取消 |
21 |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的专用设备的投资额享受所得税优惠的备案核准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等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08〕4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9〕255号) |
县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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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项目名称相应衔接取消 |
22 |
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物流企业确认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8号) |
县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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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项目名称相应衔接取消 |
23 |
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成本对象确定核准 |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 |
县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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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项目名称相应衔接取消 |
24 |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核准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698号) |
县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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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项目名称相应衔接取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