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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 2021-02-18 点击次数:?
关于开展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的注意事项
为做好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2020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工作从2021年1月1日开始,到2021年5月31日结束,逾期年报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办理。
二、提交材料
(一)《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
(三)资产负债表。
(四)经举办单位审查并签字盖章的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原件扫描版。
注:所有材料均在网上提交
三、年审中需注意事项
1.年度报告书上的净资产数要与资产负债表上的净资产数一致(注意两个表单位不一致,一个万元,一个元)。
2.资产负债表需要盖财务章,上传时最好要扫描,否则容易看不清。
3.需把签字盖章版的年度报告书扫描上传至“经举办单位审查并签字盖章的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原件”。(年度报告书封面需盖章)
4.主管部门尚未变更为机构改革后新名称的事业单位请先到行政审批局办理变更,变更后再提交年审。(名称有变化的部门为:发展和改革局、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88020568
正定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
来源:正定编办
责任编辑:正定县编办